关于“财税实操专业能力(技能)证书”更名为“财税从业人员实操能力(技能)等级证书”的公告
原文:各省/市有关院校、授权考评中心及有关单位:为进一步规范财税从业人员实操能力考评工作,加强财税从业人员队伍建设,经广泛调研及根据中国商业会计学会在国家团体标准信息平台备案的标准名称《财税从业人员专业实操能力等级划分及考评要求》(T/CBAI003-2023),决定将原“财税实操专业能力(技能)证书”更名为“财税从业人员实操能力(技能)等级证书”。项目更名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生效,原“财税实操专业能力(技能)证书”与“财税从业人员实操能力(技能)等级证书”具有同等效力。均可在中国商业会计学会“证
2023/10/21 10:37:10